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时间:2022-05-27 11:30:27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第一部分  报告期内总体经营情况

2021年,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恪尽职守,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责,贯彻落实股东大会作出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报告期内公司盈利能力提高,实现了可持续健康发展,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公司董事会2021年度的主要工作及2022年的重点计划报告如下:

公司主营业务为控股子公司金牛旭阳的甲醇生产和销售,产能为20万吨/年, 2021年度,公司以创建本质安全型企业为主线,全面精细化管理、安全生产运营、认真落实环保措施、加强费用管理、降低运营成本,完成了生产满负荷的同时,实现了安全环保零事故,保证了2021年度公司业务的平稳发展。2021年度,受宏观经济、多地疫情防控、能耗双控等因素影响,国内甲醇生产装置开工率较低,市场供给相对不足,导致公司主要产品甲醇市场销售价格同比涨幅较大,公司盈利能力提高。

第二部分  报告期内董事会日常工作

一、    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六次董事会,具体如下:

(一)2021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关于子公司2021年度开展甲醇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8、关于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11、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2021年5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2021年7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3、《关于拟向河北冀中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4、《关于公司与冀中能源、冀中新材料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增资协议>的议案》

5、《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6、《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7、《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及本次增资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说明的议案》

9、《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增资冀中新材料相关事宜的议案》

12、《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13、《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四)2021年8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    关于核销资产的议案。

(五)2021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修订后)的议案》

3、《关于拟向河北冀中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修订后)的议案》

4、《关于公司与冀中能源、冀中新材料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增资补充协议>的议案》

5、《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6、《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7、《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的<审计报告>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8、《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9、《关于公司与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关于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玻璃纤维相关资产的托管协议>的议案》

10、《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六)2021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一次年度股东大会,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总计召开了二次股东大会,具体如下:

(一)2021年6月17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关于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2021年11月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修订后)的议案

3、关于拟向河北冀中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修订后)的议案

4、关于公司与冀中能源、冀中新材料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增资协议》的议案

5、关于公司与冀中能源、冀中新材料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增资补充协议》的议案

6、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7、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8、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及本次增资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9、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说明的议案

10、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11、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的《审计报告》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12、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13、关于公司与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关于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玻璃纤维相关资产的托管协议》的议案

1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增资冀中新材料相关事宜的议案

16、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二、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工作及对股东大会执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能够主动关注公司经营管理信息、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等,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能深入讨论,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建言献策,做出决策时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利益和诉求,切实增强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推动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规定和要求,独立履行应尽的职责。报告期内,所有独立董事均严格审议各项议案并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影响,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公司的利润配、关联交易、对外担保情况、续聘审计机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对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

报告期内,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根据政策要求与制度规范,认真履职,充分发挥了专业优势和职能作用,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良好的支持。各委员会依据各自工作细则规定的职权范围运作,并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

三、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遵照信息披露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指引的要求,认真、高效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真实、准确、及时、完整。通过让投资者及时了解并掌握公司经营动态、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的进展及公司重大决策等情况,以确保投资者知情权,最大程度保证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增进公司与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监管部门等的联系,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强化信息披露工作。通过与投资者和机构之间良好的信息沟通,加强了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树立了投资者对公司发展的信心,增进了彼此的了解和信任,有效增进了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

第三部分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重点

2022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从全体股东的利益出发,积极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规范运作、推进制度建设、强化管理,确保公司规范、高效运作和科学、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审慎决策,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实施。增强公司治理水平,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1、督促经营计划的执行,完成年度目标

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公司管理层落实既定的经营指标,围绕公司制定的生产经营计划目标,落实各项考核管理机制,确保公司各项经营指标的达成,组织好企业的生产协同、组织协同、管理协同、战略协同,推进公司持续快速协调发展,真正发挥效益,不断提升企业盈利能力和水平。

2、做好公司信息披露,保障投资者知情权

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真实、准确、完整地对本着外披露公司相关信息,增强公司运作透明度。

3、加强资本运作,提升公司价值

董事会充分发挥上市公司的体制优势,在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大力支持下,公司董事会已通过相关议案,拟通过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增资河北冀中新材料有限公司,投资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项目。董事会将继续积极推进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争取早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施,在公司原甲醇主营业务基础上,进入玻璃纤维行业。有利于培育上市公司的利润增长点,增强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4、推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董监高履职水平

合法合规是公司发展的基石,董事会将严守监管规范底线,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加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积极组织参加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及规章制度的学习,提高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自律意识和工作的规范性,提高决策的科学性、高效性,不断完善风险防范机制,保障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确保公司合法、规范、高效运作,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夯实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2022 年,国内外经济发展的不确定因素仍有很多,但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展望未来,公司董事会将化忧患意识为前行动力,坚定信心,攻坚克难,担当作为,带领公司全体直面问题、迎接挑战,克服前进道路上的艰难险阻,努力完成全年经营发展工作目标,为广大投资者创造更好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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